2.
本標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標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萬榮鄉見晴86號房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座落於新白 陽段522地號上,據債務人之二哥黃○賜在場陳稱,債務人未居住於此,房屋現由其弟即土地共 有人黃○德及其家人居住,該屋下大雨時有時會漏水,並稱於數十年前,其大哥及叔叔曾在此 處上吊,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房屋拍定後亦不點交。
4.
本標查封78建號,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此風險 由拍定人自行負擔。
5.
本件分3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 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 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9.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 得應買或承受。 六、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標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土地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 先承買時,應與建物一併承買,優先承買權人請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