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206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第四種住宅區。其中同段206-
13.
建字第7434號建造執照,實際範圍依地政測量成果為準。六、據查封筆錄、鑑價報告及債權人陳報狀所載:
14.
同段202地號土地上部分為車棚,部分種植作物,地上物未一併估價拍賣,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15.
同段206-3地號土地上部分為門牌號碼臺中市梧棲區台灣大道八段525巷10號房屋占用,地 上物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16.
同段205-11地號土地為臺中市梧棲區文華街28巷40弄巷道,206-13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 臺中市梧棲區文華街28巷40弄3號建物坐落,惟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應買人注意。
18.
2493建號建物(門牌號碼文華街28巷40弄6號)坐落於同段205-5地號土地上,查 封時為債務人之家屬居住使用,債務人女兒在場陳稱屋內有壁癌,拍定後不點交。
20.
2494建號建物(門牌號碼文華街28巷50號)坐落於同段205-
21.
206-18地號土地 上,查封時建物係債務人交由受雇外勞住宿使用,債務人女兒在場陳稱屋內有壁癌且油漆 脫落,拍定後不點交。(六)同段
22.
2495建號建物(門牌號碼臺灣大道八段525巷8號)落於同段205-
23.
206地號土地 上,查封時債務人女兒在場陳稱,為債務人及其家屬居住使用,該屋為海砂屋,屋內有壁 癌,拍定後點交。
26.
206-13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共有人就其共有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本件係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 標別其所共有之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 買權。
29.
206-13地號土地之地上物所有人如主張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或有 其他優先承買權者,得檢附證明文件具狀主張權利,請應買人注意。又上開3筆土地於查封 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 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31.
2495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 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 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