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慎73006

臺南市官田區義田段31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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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6 ~ 2026/01/1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6.4
總坪數:
6.7
坪單價:
4.8萬/坪
持分地坪:
6.7 坪
總現值:
6 萬
拍後增值:
-2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官田區 義田段 313地號,面積 111.1 m2,持分 1/5,32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9/3,總底價 50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7.4萬/坪,流標
2拍,2025/9/24,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5.9萬/坪,流標
3拍,2025/10/15,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查封之土地上有建物。應買人請自行查證,上開 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拍定後不點交。
2.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 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5.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官田區 義田段 313地號
111.1 m2 × (1/5) × 2,700 元 - 32 萬元
= -2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2
1拍 不點交
4.4 坪 / 11 萬
2025/11/5
3拍 不點交
58.7 坪 / 2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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