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武13924甲

新竹縣竹北市華興段217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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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25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10
保證金:
62
總坪數:
18.8
坪單價:
16.4萬/坪
持分地坪:
18.8 坪
總現值:
279.1 萬
拍後增值:
-3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竹北市 華興段 217地號,面積 62.3 m2,持分 1/1,310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3)
2.
85年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該地為既成道路,本件執行 偕同地政人員至現場指界該地為華興街173巷部分巷道,本件拍定後道路部分不 點交,其餘依現況點交。
6.
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 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 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本院亦無從 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測、重劃、逕為 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 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於本 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遺產判決確定者,執行法院必要 時得撤銷拍定,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7.
本件標的物按甲、乙標別順序拍賣,除債務人於拍定前指定外,如其中一 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 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 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本院仍得依職權選擇撤銷超額標別之拍定。 六、本件標的使用分區劃定為竹北市公所都市計畫第二種住宅區,惟鑑於司法 資源有限,且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有無徵收、協議價購等情事均迭有異動,實際 情形應買人於投標前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詳細內容,及有無取得或使用上限制 之情事再行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竹北市 華興段 217地號
62.3 m2 × (1/1) × 44,800 元 - 310 萬元
= -30.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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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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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部分點交
63.1 坪 / 2,80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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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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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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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坪 / 7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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