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3強76801

高雄市小港區崇明街11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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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9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1,875
保證金:
375
總坪數:
136.2
坪單價:
13.8萬/坪
持分地坪:
34.5 坪
公告建坪:
136.2 坪
總現值:
535.8 萬
拍後增值:
-914.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主建坪:
114.3 坪
附建坪:
21.8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陳賢政
陳賢政
法拍專員
經紀業:陳賢政
地 址: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76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小港區 港墘段 188-7地號,面積 114 m2,持分 1/1,1,450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小港區崇明街11號,建號 1852,持分 1/1,350 萬
1樓層:25.212樓層:80.763樓層:80.764樓層:80.76屋頂突出物:16.70騎樓:55.55合計:339.74 陽台25.17、平台8.39 (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一棟)
2.
高雄市小港區同上建物未辦保存登記部分,建號 2469,持分 1/1,75 萬
一層:9.54二層:9.54三層:9.54四層:9.54合計:38.16 雨遮18.79平方公尺、涼棚19.84平方公尺
法院筆錄 (7)
2.
113年9月3日履勘及測量時,債務人不在場,債權人代理人稱全棟出租予外籍勞工使用。 嗣債權人代理人具狀陳報,拍賣標的
3.
四樓及屋頂突出物皆有隔間,逐一敲門諸 多隔間僅有黃OO在場,據其表示是向二房東張OO承租其中一隔間,惟其所提供租約登載 地址並非拍賣標的。另稱曾在信箱看過水電費帳單,帳單名義人為債務人之子朱OO,拍 賣標的
4.
二樓據了解由債務人之子出租予不明人力仲介公司,租約不明;拍賣標的
5.
四樓似由債務人之子出租予二房東張OO,再由張OO轉租。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 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9.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10.
編號2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 該建物將來有被拆除之虞,請投標人注意。 六、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 權源,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 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 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11.
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小港區 港墘段 188-7地號
114 m2 × (1/1) × 47,000 元 - 1,450 萬元
= -91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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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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