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4善72884

台中市后里區文明路16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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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5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858
保證金:
557.4
總坪數:
91.9
坪單價:
20.2萬/坪
持分地坪:
46.8 坪
公告建坪:
91.9 坪
總現值:
501.6 萬
拍後增值:
-669.4 萬
主建坪:
84.1 坪
附建坪:
7.7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劉先生
劉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信富旺開發
地 址:台中市南區南昌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后里區 廣興段 1104地號,面積 154.8 m2,持分 1/1,1,171 萬
建物 (2)
1.
台中市后里區文明路16號,建號 747,持分 1/1,683 萬
一層:70.40二層:70.40三層:70.40四層:45.93突出物:14.39合計:271.52 陽台:20.36、雨遮:2.62、突出物雨遮:2.54 (住房、梯間、鋼筋混凝土造、4層)
2.
台中市后里區文明路16號,建號 878,持分 1/1,4 萬
一層:6.65合計:6.65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0/14,總底價 1,858萬,保證金 557.4萬,坪單價 20.2萬/坪,停拍
停拍,2025/10/13,停拍
法院筆錄 (10)
1.
114年2月10日假扣押查封時,建物現為空屋,無人居住。
2.
114年6月12日履勘時,債務人解薏璇在場表示房屋目前為空屋,無人居住,無出租他人。債務人表示建物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之特殊情事。
3.
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法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 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 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法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 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定。
4.
第三人高淑華、楊世瑄聲明異議,經本院傳詢調查結果:
5.
第三人高淑華陳報本件1104地號土地尚有坐落「臺中市后里區文明路10號、12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建物坐落之土地部分應不點交。文明路10號之房屋納 稅義務人為被繼承人高志鴻,故依民法第425條之1規定,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有 租賃關係,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6.
第三人楊世瑄陳報於113年7月10日與被繼承人高志鴻成立「臺中市后里區文明路16號」 之租賃契約,租期自113年7月10日起至118年7月9日止,並已繳足租金,第三人楊世瑄係 作為「鴻雲商貿有限公司」營業使用,該公司並於114年1月10日設立登記公司址於「臺 中市后里區文明路16號」,故本件不動產定為不點交。
7.
本件不動產有設定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8.
本件暫編第878建號建物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 利移轉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且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 注意。六、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9.
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書所示,本件土地為住宅區。
10.
本件878建號建物有占用鄰地6.65平方公尺,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后里區 廣興段 1104地號
154.8 m2 × (1/1) × 32,400 元 - 1,171 萬元
= -669.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5
1拍 不點交
11.4 坪 / 300 萬
2025/12/31
1拍 不點交
27.9 坪 / 265 萬
2026/1/7
1拍 不點交
3,527.6 坪 / 7,345 萬
2025/12/31
3拍 不點交
9.7 坪 / 83.3 萬
2026/1/6
特拍 不點交
19.3 坪 / 156.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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