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迅89062

臺南市安南區十字段19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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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0
保證金:
20
總坪數:
25.7
坪單價:
3.9萬/坪
持分地坪:
25.7 坪
總現值:
82.3 萬
拍後增值:
-17.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許先生
許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創光電
地 址:744台南市新市區環西路二段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十字段 197地號,面積 339.3 m2,持分 1/4,100 萬
(農業區 )
法院筆錄 (6)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道路。據鑑價報告記載:系爭土地現況為供大眾通行之道路,土地位置為裡地。惟實際使用情況,應買人請自行查 證。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 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9.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十字段 197地號
339.3 m2 × (1/4) × 9,700 元 - 100 萬元
= -17.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14
1拍 點交
3.8 坪 / 13 萬
2025/9/24
1拍 不點交
52.6 坪 / 352 萬
2025/10/7
2拍 不點交
79.5 坪 / 432 萬
2025/9/23
2拍 不點交
70.7 坪 / 184 萬
2025/9/24
3拍 部分點交
27.5 坪 / 31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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