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迅89062

臺南市安南區十字段19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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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7 ~ 2026/02/2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
保證金:
12.8
總坪數:
25.7
坪單價:
2.5萬/坪
持分地坪:
25.7 坪
總現值:
82.3 萬
拍後增值:
18.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十字段 197地號,面積 339.3 m2,持分 1/4,64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0/14,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3.9萬/坪,流標
2拍,2025/11/4,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3.1萬/坪,流標
3拍,2025/11/25,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道路。據鑑價報告記載:系爭土地現 況為供大眾通行之道路,土地位置為裡地。惟實際使用情況,應買人請自行查 證。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 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十字段 197地號
339.3 m2 × (1/4) × 9,700 元 - 64 萬元
= 18.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4
1拍 點交
34.2 坪 / 1,030 萬
2026/1/27
1拍 不點交
21.4 坪 / 330 萬
2026/1/14
1拍 不點交
20.3 坪 / 610 萬
2026/1/6
1拍 不點交
56.4 坪 / 1,010 萬
2026/1/7
1拍 點交
9 坪 / 65 萬
2026/1/7
1拍 不點交
12.4 坪 / 95 萬
2025/12/31
3拍 不點交
4.7 坪 / 16 萬
2025/12/31
3拍 不點交
11.3 坪 / 83.2 萬
2025/12/31
3拍 不點交
67.7 坪 / 38.4 萬
2025/12/31
3拍 不點交
15.6 坪 / 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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