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民國89年11月22日假扣押查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767-133地號土地為空地。
3.
民國114年4月21日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767-133地號土地位於中央 健康保險署中區業務組豐原辦公室(瑞安街146號)旁防火巷前與隔壁鐵皮屋前 一小塊水泥地。
7.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8.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臺中市豐雅潭神地區 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案」-「住三」。
9.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 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 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