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本件拍賣建物均坐落於本件拍賣土地上,本件拍賣建物均位於商業用大樓之3樓且現均無人使 用,又本件拍賣之571建號建物係3樓走道全部、934建號及939建號建物分別係商場攤位C
3.
C2 3。 2.本件僅拍賣66地號土地及571建號建物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除934建號及939建號建物依現況 點交外,其餘部分均不點交。
8.
本件拍賣建物之共有部分均係同段575建號建物,主要用途: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梯 間,商場。 六、本件拍賣標的若有積欠管理費或水電費之情事,拍定人應自行與主管機關洽詢欠費事宜。
9.
本件雖係拍賣66地號土地及571建號建物之應有部分,惟前開土地及建物係與934建號及939 建號建物等專有部分合併拍賣,故無簡化共有關係之必要,前開土地及建物共有人均無優先承 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