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助武445四

新竹縣竹東鎮放翁段1310地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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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6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934
保證金:
586.8
總坪數:
464.8
坪單價:
6.3萬/坪
持分地坪:
464.8 坪
總現值:
2,074.5 萬
拍後增值:
-859.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遊憩用地
陳鴻智
陳鴻智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學堂
地 址:新竹市延平路一段261巷5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放翁段 1310地號,面積 1,536.7 m2,持分 1/1,2,93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遊憩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0/16,總底價 2,934萬,保證金 586.8萬,坪單價 6.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310地號其上有社區花圃、水池及公設,前開地上物 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非屬本件拍賣範圍,其土地與地上物之利用關係應由拍 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除前開占用部分不點交外,其餘部分依 現況點交。
2.
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 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 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本院亦無從 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測、重劃、逕為 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 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遺產判決確定者,執行法院必要 時得撤銷拍定,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3.
本件按投標價格由低至高之順序拍賣,除債務人於拍定前指定外,如其中 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 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 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本院仍得依職權選擇撤銷超額標別或綜合考量後 對債務人、第三人較為不利之拍定。 六、依新竹縣竹東地政事務所114年2月18日來函,本件地號有依據新竹縣政府8 6年4月8日府地用字第29130號函核准使用地變更,限依墩豐開發計畫作為閭鄰 公園使用之註記,請應買人注意,實際情形應買人於投標前向相關主管機關查 詢詳細內容,及有無取得或使用上限制之情事再行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 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放翁段 1310地號
1,536.7 m2 × (1/1) × 13,500 元 - 2,934 萬元
= -859.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1
1拍 不點交
0.7 坪 / 1.2 萬
2025/10/23
1拍 點交
629.3 坪 / 2,266 萬
2025/10/22
1拍 不點交
11.4 坪 / 353 萬
2025/10/16
1拍 點交
979.5 坪 / 987 萬
2025/10/16
1拍 部分點交
22.6 坪 / 23 萬
2025/10/16
1拍 部分點交
1,859.1 坪 / 1,874 萬
2025/10/16
1拍 不點交
791.8 坪 / 9,169 萬
2025/10/16
1拍 部分點交
2,925.5 坪 / 2,949 萬
2025/10/16
1拍 部分點交
2,415.6 坪 / 2,435 萬
2025/10/16
1拍 部分點交
1,696.4 坪 / 10,7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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