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查封筆錄所載,執行標的無增建,標的處有「瘋愛夾」選務販賣機店、「綠嘻龜」二手便利店、台灣第一家鹽酥雞、黃大衛美髮學院、宇康診所之招牌。據鑑價報告所載,本案依外觀判斷尚無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情事;經查詢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現年劑量達1毫西弗以上輻射屋查詢系統」網站,非屬目前列管之輻射屋,本案現勘當時外觀並無明顯水泥剝落及鋼筋裸露情形,為本件房屋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異常,仍須經專業機構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另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龍潭派出所訪查表,本案標的未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由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
本件僅拍賣建物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6.
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7.
本件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則基地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並由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提出相關文件證明者,則有優先承買權。六、本件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8.
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法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法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9.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法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10.
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