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328-
3.
328-124地號土地為大樓座落基地(大樓 名稱為御花園);2474建號建物為大樓地下室;2493建號建物無增建,屋內有家具、堆置 雜物、壁癌(房間天花板)。大樓管理員稱:有車位,編號為公01(黃色標線),債務人 已將車位出租予第三人曹燕妮。據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查報:2493建號建物為債務人及 其家屬自行使用。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5.
328-124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
6.
2493建號建物為債務人占有使用,拍定後點交之。但如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7.
編號公01車位現由承租人曹燕妮占有使用中(不定期租賃),該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14.
2493建號建物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之。 六、2493建號建物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1款所稱之公寓大廈,328-
15.
328-124地號土地及2474建號建物之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拍定後其共用部分、基地等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