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曾54663庚

新竹縣竹北市溪洲段508-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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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
保證金:
0.8
總坪數:
3.8
坪單價:
1.1萬/坪
持分地坪:
3.8 坪
總現值:
7.8 萬
拍後增值:
3.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遊憩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竹北市 溪洲段 508-2地號,面積 25 m2,持分 1/2,4.1 萬
(特定農業區 遊憩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1/19,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2拍,2025/12/24,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3拍,2026/1/28,總底價 5.1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應買,2026/2/6~2026/5/5,總底價 5.1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為「溪洲福德宮」前方廣場 空地之一部,廣場上方搭有遮雨棚架。溪洲福德宮未懸掛門牌,惟牆上張貼之 公告上記載其地址為:新竹縣竹北市新溪街318巷57弄2號。本件係拍賣債務人 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 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共分七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 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 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7.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8.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 機
9.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竹北市 溪洲段 508-2地號
25 m2 × (1/2) × 6,200 元 - 4.1 萬元
= 3.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9
1拍 部分點交
19.6 坪 / 2,171 萬
2026/4/15
2拍 點交
49.2 坪 / 2,800 萬
2026/3/25
2拍 點交
22.5 坪 / 765 萬
2026/3/16
指價 部分點交
17.3 坪 / 950 萬
2026/4/8
3拍 不點交
7.1 坪 / 184.3 萬
2026/3/18
特拍 不點交
7.5 坪 / 3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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