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於民國114年6月16日查封時,第三人表示標的建物現由其居住使用,大致屋況尚可,有輕 微壁癌、漏水。另據鑑價報告所載,標的建物由本館路進出,本館路西北向有高雄第一殯儀 館。
7.
建物現由原抵押權人之法定代理人占有中,拍定後不點交(
8.
廳民二字第 07829 號)。 六、拍賣之1532建號建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 明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或經訴請拆屋還 地,拍定人應自行承拆除之危險。
9.
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有關都市計劃案名、內容等請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嗣後 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