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新台幣(下同)7,000,000元。 建物1(15560建號)(4/
5.
:50,000元。 建物2(15769建號)(1/
6.
他項權利:拍賣之不動產均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拍定後點交、不點交:不點交。113年8月20日至現場查封時,據管理員稱,本件拍賣標的物查封前即由第三人 承租中,拍定後不點交。
8.
權利限制、負擔情形:1.本標別地號341-5土地,屬都市計劃內之第三種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 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2.本件不動產屬集合式住宅,基地、公共設施(含道路等)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3.本件拍賣標的物查封前即由第三人承租中,租賃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4.本件拍賣不動產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 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 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5.拍賣之建物有無積欠管理費用、有無停車位及其使用權,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 明,如有爭議,須由拍定人自理。 6.拍賣之建物未據債權人陳報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 災受損等情事,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 受人對拍賣標的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