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現況坐落透天厝2層樓之122建號建物(門牌號 碼為南投縣南投市新興路160巷47號);該建物經檢視有增建(增建部分經測量後暫編定為122-1建號),另3樓前方為神明廳;債務人母親在場表示建物係自住自用,並無出租予他人使用; 債權人代理人稱查封標的物現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及出借等情事,請求就債務人土地及 建物予以執行。
3.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土地地形呈長方形,地勢平坦,勘估建物為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2層 樓
4.
3層有增建),屋齡約47年,現況為住家使用。
5.
拍賣土地及建物於查封時由債務人自行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等情事,拍定後點交。trial122-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買受人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 建築,買受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6.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六、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都市計畫住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