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合61208

臺南市七股區竹橋段226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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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9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11.6
保證金:
122.4
總坪數:
148.2
坪單價:
4.1萬/坪
持分地坪:
148.2 坪
總現值:
279.3 萬
拍後增值:
-33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七股區 竹橋段 226地號,面積 1,205 m2,持分 1/5,300.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七股區 竹橋段 227地號,面積 1,245 m2,持分 1/5,310.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1/18,總底價 764.5萬,保證金 152.9萬,坪單價 5.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民國90年1月10日假扣押查封時,據指界人員稱:
2.
227地號上有未保存登記 之古厝,又114年6月6日本案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26地號現為空 地、雜樹、溪、部分道路,227地號現上有一三合院(門牌:樹林102號)、空 地、溪、部分道路;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本案標的兩筆土地相連,現況有多筆建物坐落,另有部分為排水溝渠及道路使用。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 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且前述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 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 後均不點交。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 應就本次合併拍賣之全部土地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4.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又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拍定人或承受 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 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七股區 竹橋段 226地號
1,205 m2 × (1/5) × 5,700 元 - 300.8 萬元
= -163.4萬元
2.
臺南市 七股區 竹橋段 227地號
1,245 m2 × (1/5) × 5,700 元 - 310.8 萬元
= -168.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7
1拍 不點交
9.5 坪 / 12 萬
2025/12/31
1拍 點交
41.5 坪 / 660 萬
2025/12/31
3拍 點交
91.5 坪 / 865.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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