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壬32660

彰化縣埔鹽鄉永昌段1206地號

6拍 不點交 待拍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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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
保證金:
3.6
總坪數:
11.8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11.8 坪
總現值:
13.7 萬
拍後增值:
-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埔鹽鄉 永昌段 1206地號,面積 39 m2,持分 1/1,18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5/12/2,總底價 55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4.7萬/坪,流標
2拍,2026/1/6,總底價 44萬,保證金 8.8萬,坪單價 3.7萬/坪,流標
3拍,2026/2/3,總底價 35.2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4拍,2026/3/17,總底價 28.2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5拍,2026/4/21,總底價 22.5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土地上有建物坐落(無門牌)、部分空地。建物未在拍賣之內,地 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 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行查證。
2.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3.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 行查明)。
4.
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六、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 房屋所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埔鹽鄉 永昌段 1206地號
39 m2 × (1/1) × 3,500 元 - 18 萬元
= -4.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7
1拍 不點交
240.1 坪 / 169 萬
2026/5/20
2拍 不點交
72.3 坪 / 1,192 萬
2026/5/12
2拍 不點交
46 坪 / 324 萬
2026/5/6
2拍 不點交
0.9 坪 / 28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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