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3宇46855

新北市深坑區文山段54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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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8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0
保證金:
68
總坪數:
28.1
坪單價:
12.1萬/坪
持分地坪:
28.1 坪
總現值:
184.7 萬
拍後增值:
-15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深坑區 文山段 540地號,面積 2,321 m2,持分 1/25,340 萬
(農業區 )
法院筆錄 (9)
2.
依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依地籍圖所示,拍賣標的540地號土地上坐落有門牌 號碼為新北市深坑區阿柔洋
3.
35-
4.
39-1號建物及其他無門牌號碼之建 物;系爭拍賣土地之範圍自35-1號建物左側之鐵皮屋起,向右為編號54008號電線桿,往前為35號三合院建物,其右側無牆有矮樹盆栽、門前水泥舖地;及三 合院右側之門牌號碼
5.
39號建物,與往前之39-1號建物,其範圍包含右側牆 壁延伸至39-1建物後方之儲藏室前方之二分之一土地。上開建物占有土地之使 用權源不明,應買人須自行解決土地及其上建物之法律關係,其土地使用分區 為都市計畫內之農業區。
6.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其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倘 非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 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文件。
7.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 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3點 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 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9.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12.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深坑區 文山段 540地號
2,321 m2 × (1/25) × 19,900 元 - 340 萬元
= -155.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1
1拍 點交
239,114.8 坪 / 31,196 萬
2025/11/26
2拍 不點交
133.7 坪 / 241.6 萬
2025/11/26
1拍 不點交
112.7 坪 / 75 萬
2025/11/26
3拍 不點交
6.9 坪 / 1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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