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物60776

高雄市路竹區文北段31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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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9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8
保證金:
35.6
總坪數:
15.3
坪單價:
11.6萬/坪
持分地坪:
15.3 坪
總現值:
113.9 萬
拍後增值:
-64.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吳小婕
吳小婕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路竹區 文北段 318地號,面積 398.4 m2,持分 1/8,175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路竹區 文北段 319地號,面積 6.8 m2,持分 1/8,3 萬
(道路用地 )
法院筆錄 (8)
2.
本件於民國114年9月12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318土地上有數棟建物,門 牌:文化路252巷6號、7號、7-2號、8號;319地號土地上有門牌:文化路252巷 8號建物占用其上。另據鑑價報告所載,319地號土地未臨路。
6.
無他項權利設定。
7.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六、土地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本 件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8.
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 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經法院成應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9.
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 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惟其主張優先承買權,須就本件標的 一併行使。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0.
本件319地號土地未臨路,須由鄰地出入,將來如有通行權之爭議,請依實 體判決為準,請投標人注意。
11.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12.
土地使用分區:318地號土地為路竹都市計畫住宅區、319地號土地為路 竹都市計畫道路用地,有關都市計劃案名、內容等請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嗣 後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路竹區 文北段 318地號
398.4 m2 × (1/8) × 22,500 元 - 175 萬元
= -63萬元
2.
高雄市 路竹區 文北段 319地號
6.8 m2 × (1/8) × 22,500 元 - 3 萬元
= -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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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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