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己60533

彰化縣田中鎮大社段195地號

3拍 不點交 得標 52.1萬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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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7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1.2
保證金:
10.2
總坪數:
56.5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56.5 坪
總現值:
74.7 萬
拍後增值:
23.5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田中鎮 大社段 195地號,面積 1,493 m2,持分 5/40,51.2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2/2,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2拍,2025/12/30,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為雜林地,債務人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故拍定 後不點交。
2.
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 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則其餘共有人,即無 優先承買權。
4.
如拍賣標的於拍定前另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則拍賣程序不符民法第759 條規定,本院將依法撤銷拍定,重為拍賣。 六、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 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共 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需提出租約、現耕 證明等證據。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協調決定之,協調不成,共有人依比例應買,毗連耕地所有人依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現耕之共 有人或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所有人,即 無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田中鎮 大社段 195地號
1,493 m2 × (5/40) × 4,000 元 - 51.2 萬元
= 23.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1
1拍 不點交
4.4 坪 / 20 萬
2026/2/24
1拍 不點交
67.2 坪 / 230 萬
2026/2/24
1拍 點交
462.1 坪 / 410 萬
2026/2/26
1拍 不點交
174 坪 / 695 萬
2026/2/26
1拍 不點交
747.4 坪 / 4,600 萬
2026/3/5
1拍 點交
298.9 坪 / 400 萬
2026/2/6 ~ 2026/5/5
應買 不點交
13.9 坪 / 57.6 萬
2026/2/24
9拍 點交
753.8 坪 / 536.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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