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土地於114年7月24日經地政人員指界稱:位於新北市三重區中興南街66號至68巷22號南方、中興南街68巷8號東方及中興南街68巷10弄1號至19號東方之道路,上有兩間無門牌鐵皮屋及中興南街68巷22號房屋之雨遮部分、中興南街68巷10弄19號前方之車棚占用。上開建物占用部分不在拍賣範圍,其座落土地之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解決土地及其上建物之法律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3.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擬定三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一階段)案(103年9月30日)之乙種工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