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4強104913二

高雄市林園區中厝段59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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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5 ~ 2026/06/0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6
保證金:
1
總坪數:
1.4
坪單價:
3.4萬/坪
持分地坪:
1.4 坪
總現值:
6.9 萬
拍後增值:
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林園區 中厝段 593地號,面積 0.7 m2,持分 1/1,0.7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林園區 中厝段 627地號,面積 14.4 m2,持分 1/24,0.7 萬
(道路用地 )
3.
高雄市 林園區 中厝段 628地號,面積 76 m2,持分 1/24,3.2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1/24,總底價 7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5.1萬/坪,流標
2拍,2026/1/22,總底價 5.6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4.1萬/坪,流標
3拍,2026/3/5,總底價 4.6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114年8月27日查封暨指界時,地政人員指出拍賣標的現為供公眾通行之巷道。 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優先承買:本件編號
3.
3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對拍賣標的物 有優先購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需 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 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 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 定,請投標人注意。
4.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 坐落基地權源、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 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清事宜。
5.
本件不動產分標別拍賣,如有其中一標別或數標別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全部 債權、稅捐等,其餘標別則不予拍定,債務人如於開標時到場者得聲明指定拍 定順序,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別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 之價金已足清償全部債權、稅捐等,後順序之各標別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 亦得撤銷。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林園區 中厝段 593地號
0.7 m2 × (1/1) × 11,500 元 - 0.7 萬元
= 0.1萬元
2.
高雄市 林園區 中厝段 627地號
14.4 m2 × (1/24) × 16,200 元 - 0.7 萬元
= 0.3萬元
3.
高雄市 林園區 中厝段 628地號
76 m2 × (1/24) × 16,200 元 - 3.2 萬元
= 1.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9
1拍 不點交
69.9 坪 / 385 萬
2026/6/9
1拍 不點交
13.6 坪 / 75 萬
2026/5/13
2拍 不點交
67.8 坪 / 667.2 萬
2026/5/19
3拍 不點交
56.5 坪 / 316.8 萬
2026/5/19
3拍 不點交
11 坪 / 2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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