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西84620

臺南市安平區漁光段20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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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6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0
保證金:
30
總坪數:
33.6
坪單價:
4.5萬/坪
持分地坪:
33.6 坪
總現值:
103.2 萬
拍後增值:
-4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安平區 漁光段 208地號,面積 1,479.8 m2,持分 665/8920,149 萬
(農業區 )
2.
臺南市 安平區 漁光段 208-1地號,面積 9.4 m2,持分 665/8920,1 萬
(農業區 )
法院筆錄 (6)
2.
假扣押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系爭土地現均為空地、生長雜草, 後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土地相連,未直接臨路,部分有鐵絲圍籬,餘為雜草、 雜林等,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 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 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若由 共有人之一應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
9.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安平區 漁光段 208地號
1,479.8 m2 × (665/8920) × 9,300 元 - 149 萬元
= -46.4萬元
2.
臺南市 安平區 漁光段 208-1地號
9.4 m2 × (665/8920) × 9,300 元 - 1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9.6 坪 / 120 萬
2025/12/9
1拍 不點交
21.5 坪 / 505 萬
2025/12/23
特拍 不點交
2.4 坪 / 25.6 萬
2025/12/3
特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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