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西84620

臺南市安平區漁光段208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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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列管
  • 2026/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7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6.1
保證金:
19.3
總坪數:
33.6
坪單價:
2.9萬/坪
持分地坪:
33.6 坪
總現值:
103.2 萬
拍後增值:
7.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安平區 漁光段 208地號,面積 1,479.8 m2,持分 665/8920,95.4 萬
(農業區 )
2.
臺南市 安平區 漁光段 208-1地號,面積 9.4 m2,持分 665/8920,0.7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2/16,總底價 150萬,保證金 30萬,坪單價 4.5萬/坪,流標
2拍,2026/1/6,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3.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假扣押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系爭土地現均為空地、生長雜草, 後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土地相連,未直接臨路,部分有鐵絲圍籬,餘為雜草、 雜林等,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 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 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若由 共有人之一應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
5.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安平區 漁光段 208地號
1,479.8 m2 × (665/8920) × 9,300 元 - 95.4 萬元
= 7.2萬元
2.
臺南市 安平區 漁光段 208-1地號
9.4 m2 × (665/8920) × 9,300 元 - 0.7 萬元
= 0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3
1拍 點交
49.5 坪 / 1,610 萬
2026/2/10
1拍 不點交
2.7 坪 / 32 萬
2026/2/4
1拍 點交
94 坪 / 1,809 萬
2026/1/20
1拍 不點交
3.6 坪 / 270 萬
2026/1/21
2拍 點交
19.5 坪 / 520 萬
2026/2/10
2拍 點交
42.7 坪 / 2,557.6 萬
2026/2/25
3拍 不點交
9.6 坪 / 76.8 萬
2026/1/20
3拍 不點交
21.5 坪 / 409.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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