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實93484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十一街17巷27號

2拍 點交 待拍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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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6/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3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1,449
保證金:
289.8
總坪數:
49.5
坪單價:
29.3萬/坪
持分地坪:
11.2 坪
公告建坪:
49.5 坪
總現值:
229.7 萬
拍後增值:
-31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附)
主建坪:
46.2 坪
附建坪:
3.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7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平區 金城段 46-8地號,面積 518 m2,持分 713/10000,540 萬
(第三種商業區(附) )
建物 (1)
1.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十一街17巷27號,建號 1772,持分 1/1,909 萬
一層:128.00騎樓:24.77合計:152.77 陽台10.86 (7層、鋼筋混凝土造、商場)
拍賣紀錄 (1)
1拍,2026/2/3,總底價 1,610萬,保證金 322萬,坪單價 32.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系爭建物無人居住為空屋,已斷水斷電。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拍賣之不動產係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區分所有建物,其基地、公共設施、道路用地之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 拍賣。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平區 金城段 46-8地號
518 m2 × (713/10000) × 62,200 元 - 540 萬元
= -31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0
1拍 部分點交
159.2 坪 / 2,580 萬
2026/3/10
2拍 不點交
2.7 坪 / 25.6 萬
2026/3/18
2拍 點交
94 坪 / 1,157.9 萬
2026/3/17
3拍 不點交
3.6 坪 / 172.8 萬
2026/3/10
3拍 點交
42.7 坪 / 2,35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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