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清119297

台南市仁德區大甲里中正西路495巷8弄33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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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5 ~ 2026/04/14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352
保證金:
70.4
總坪數:
14.5
坪單價:
24.4萬/坪
持分地坪:
7.4 坪
公告建坪:
14.5 坪
總現值:
61.2 萬
拍後增值:
-20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13.4 坪
附建坪:
1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保生段 671地號,面積 73.7 m2,持分 1/3,268.8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仁德區大甲里中正西路495巷8弄33號,建號 178,持分 1/3,83.2 萬
一層:34.69二層:49.15三層:34.69騎樓:14.46合計:132.99 陽台:10.33 (3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商用、)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2/2,總底價 550萬,保證金 110萬,坪單價 38.1萬/坪,流標
2拍,2025/12/23,總底價 440萬,保證金 88萬,坪單價 30.4萬/坪,流標
3拍,2026/1/13,總底價 352萬,保證金 70.4萬,坪單價 24.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據共有人在場陳稱:查封之建物係第三人居住使用。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 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部分有優先承買權。又共有人主張優先 承買權時,應連同土地建物一併承買,拍定人不得拒絕。
3.
拍賣之建物含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該部分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 行向地政機關洽辦並自行承擔日後可能被拆除之風險,與本院權責無關。又本件係就建物現況 拍賣,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為由,請求增減價金,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 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4.
拍賣之土地,倘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重劃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重劃或複丈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重測或重劃或複丈後土 地面積與本公告記載之查封時土地登記面積不同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請應買 人自行注意。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6.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保生段 671地號
73.7 m2 × (1/3) × 24,900 元 - 268.8 萬元
= -207.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4
1拍 不點交
78.6 坪 / 415 萬
2026/2/3
1拍 不點交
3 坪 / 50 萬
2026/1/27
2拍 不點交
13.2 坪 / 112 萬
2026/1/27
2拍 不點交
2.3 坪 / 16 萬
2026/1/28
3拍 不點交
15.6 坪 / 83.2 萬
2026/1/26 ~ 2026/4/25
應買 不點交
5.5 坪 / 23 萬
2026/3/3
3拍 不點交
106.5 坪 / 220.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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