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曾61775甲

新竹市中華段227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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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6
保證金:
0.5
總坪數:
0.3
坪單價:
9.7萬/坪
持分地坪:
0.3 坪
總現值:
4.9 萬
拍後增值:
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市 中華段 227地號,面積 35 m2,持分 1/40,2.6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2/24,總底價 4萬,保證金 0.8萬,坪單價 15.1萬/坪,流標
2拍,2026/1/28,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0.6萬,坪單價 12.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為新竹市中華路1段384巷巷 道之一部。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 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共分2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 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 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4.
依登記謄本記載,拍賣之土地「未會同申請,欠繳登記費6元,書狀費80 元,繳清後發狀」。
5.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6.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9.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0.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 機
11.
土地增值 (1)
1.
新竹市 中華段 227地號
35 m2 × (1/40) × 56,500 元 - 2.6 萬元
= 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1
1拍 不點交
4.4 坪 / 540.7 萬
2026/3/25
1拍 點交
0.5 坪 / 15.8 萬
2026/3/25
2拍 點交
22.5 坪 / 765 萬
2026/3/4
3拍 不點交
48.9 坪 / 867 萬
2026/3/16
指價 部分點交
17.3 坪 / 950 萬
2026/3/13
3拍 不點交
24.8 坪 / 1,286.4 萬
2026/3/11
3拍 不點交
7.3 坪 / 71.7 萬
2026/3/18
3拍 不點交
151.7 坪 / 3,153.6 萬
2026/3/18
3拍 點交
55.8 坪 / 1,566 萬
2026/3/6
3拍 不點交
24.7 坪 / 49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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