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4卓51036一

台中市大雅區民生路三段36南巷17號

應買 不點交 得標 3.9萬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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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22 ~ 2026/08/21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3.9
保證金:
1.2
總坪數:
4.9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4.9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4.3 坪
附建坪:
0.6 坪
陳彥銘
陳彥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頂信開發建設
地 址:台中市西屯區四川路168號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台中市大雅區民生路三段36南巷17號,建號 3494,持分 1/3,3.9 萬
第1樓層:42.8合計:42.8 trial6 (鐵架造、水泥造)
拍賣紀錄 (3)
1拍,2026/1/13,總底價 6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2拍,2026/3/24,總底價 4.8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3拍,2026/5/19,總底價 3.9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他項權利:無。
2.
依估價報告書及查封筆錄記載,拍賣建物為鐵架造、水泥造一層樓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據 債權人代理人稱,經查訪鄰居,拍賣建物是由共有人作倉庫使用,債務人並未使用拍賣建物, 茲因本件拍賣建物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六、房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如有地上權、典權、或租賃關係(含法定租賃關係及意定)租 賃關係者,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有優先承買權。(通知後10日內,民法第425條之1第1項及民 法第104條第1項規定參照)
3.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 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 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4.
本件建物坐落之土地非拍賣範圍,得標人應自行負擔被請求「拆屋還地」之危險。
5.
未保存登記建物或增建部分,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增建或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且債權人、債務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 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鄰近待拍
2026/6/26
1拍 部分點交
33.9 坪 / 1,255 萬
2026/7/7
1拍 不點交
26.1 坪 / 920 萬
2026/7/3
1拍 部分點交
33.6 坪 / 1,020 萬
2026/6/23
3拍 點交
49.3 坪 / 86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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