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助南1935

台南市南區鯤鯓路232巷44號

2拍 點交 待拍
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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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5/12/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0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486.4
保證金:
97.3
總坪數:
58.4
坪單價:
8.3萬/坪
持分地坪:
20.9 坪
公告建坪:
58.4 坪
總現值:
125.8 萬
拍後增值:
-28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58.4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南區 龍崗段 652地號,面積 17 m2,持分 1/1,104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南區 龍崗段 654地號,面積 52.1 m2,持分 1/1,308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台南市南區鯤鯓路232巷44號,建號 95,持分 1/1,30.4 萬
一層:38.60二層:38.60合計:77.2 (二層樓加強磚造住家用)
2.
台南市南區鯤鯓路232巷44號,建號 286,持分 1/1,44 萬
一層:46.6二層:15.4三層:54合計:116.0 (住家用)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2/16,總底價 608萬,保證金 121.6萬,坪單價 1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查封時,拍賣建物由債務人自用,編號2建物為經地政人員測量之增建部分,為1樓前方車棚、 倉庫,後方之廚房,2樓之前陽台及後面廁所,3樓全部。拍賣建物實際使用現況仍請應買人自 行查證,拍定後建物按債務人占有現況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拍賣之編號2建物,全部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其面積以實際為準,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 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該建物是否得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是否為違章建築及 是否會因違建而遭行政機關依法拆除,由拍定人自行向該管地政主管機關洽辦,本院不負擔保 之責。如因違反建築法規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或因此依法拆除,均與本院權責無關;本 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而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請應買人特別注 意。六、拍賣之編號2建物部分係坐落第三人所有之同段654-
4.
654-2地號土地,占有使用法律關係 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證,如遭土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及占用之不當得利,與本院權責無 涉。
5.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拍定 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7.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 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南區 龍崗段 652地號
17 m2 × (1/1) × 18,200 元 - 104 萬元
= -73萬元
2.
臺南市 南區 龍崗段 654地號
52.1 m2 × (1/1) × 18,200 元 - 308 萬元
= -213.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4
1拍 不點交
78.4 坪 / 800 萬
2026/1/28
1拍 不點交
493.2 坪 / 1,500 萬
2026/1/28
1拍 點交
61.8 坪 / 600 萬
2026/1/14
2拍 不點交
9.6 坪 / 96 萬
2026/1/27
2拍 不點交
27.3 坪 / 256.5 萬
2026/1/28
3拍 不點交
3.1 坪 / 11 萬
2026/1/20
2拍 不點交
6.1 坪 / 40 萬
2026/1/28
特拍 不點交
19.6 坪 / 10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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