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明156504

臺南市南區喜北段34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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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9 ~ 2026/06/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60
保證金:
192
總坪數:
493.2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493.2 坪
總現值:
1,239.2 萬
拍後增值:
279.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喜北段 346地號,面積 11,276 m2,持分 1446/10000,960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1/28,總底價 1,500萬,保證金 300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2拍,2026/2/25,總底價 1,200萬,保證金 240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3拍,2026/3/18,總底價 960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系爭土地為漁塭,惟不動產實際現狀及使用情形,仍請應買人注意查 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 審慎投標。
4.
拍賣之標的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拍賣標的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或有無非拍賣 之地上物坐落等情事,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查明釐 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 聲請撤銷拍定。
6.
拍定人應承擔拍定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 拍定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喜北段 346地號
11,276 m2 × (1446/10000) × 7,600 元 - 960 萬元
= 279.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2
1拍 點交
39.2 坪 / 563 萬
2026/4/28
1拍 點交
209.6 坪 / 1,257.8 萬
2026/4/28
1拍 不點交
62 坪 / 539.1 萬
2026/4/28
1拍 不點交
29.2 坪 / 341.3 萬
2026/4/28
1拍 不點交
26.6 坪 / 769 萬
2026/4/21
1拍 不點交
26.1 坪 / 446.1 萬
2026/4/14
2拍 部分點交
115.8 坪 / 1,305 萬
2026/4/28
2拍 不點交
5.5 坪 / 27.2 萬
2026/4/21
2拍 不點交
91.5 坪 / 216 萬
2026/4/21
2拍 不點交
15.5 坪 / 67.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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