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助妥4214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219-110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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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26 ~ 2026/11/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9.3
保證金:
45.9
總坪數:
7.9
坪單價:
29.2萬/坪
持分地坪:
7.9 坪
總現值:
246 萬
拍後增值:
16.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鹽埕段 219-110地號,面積 26 m2,持分 1/1,229.3 萬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6/30,總底價 254萬,保證金 50.8萬,坪單價 32.3萬/坪,流標
2拍,2026/7/28,總底價 241.3萬,保證金 48.3萬,坪單價 30.7萬/坪,流標
3拍,2026/8/25,總底價 229.3萬,保證金 45.9萬,坪單價 29.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民國115年1月15日查封時,編號1土地現況為巷道。
2.
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為道路用地。
3.
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注意,拍 定後道路與土地間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應買人請自行注意,拍定後均不 點交。
4.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 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票匭號碼是否正確。 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票匭,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鹽埕段 219-110地號
26 m2 × (1/1) × 94,600 元 - 229.3 萬元
= 16.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13
1拍 不點交
7 坪 / 177 萬
2026/9/16
1拍 不點交
2 坪 / 123 萬
2026/10/20
1拍 部分點交
7.6 坪 / 386 萬
2026/9/29
3拍 不點交
115.9 坪 / 1,491.2 萬
2026/9/16
3拍 部分點交
27.1 坪 / 550.4 萬
2026/9/23
特拍 部分點交
39.5 坪 / 665.6 萬
2026/9/16
特拍 不點交
10 坪 / 13.4 萬
2026/9/22
3拍 不點交
1.3 坪 / 64 萬
2026/10/6
3拍 點交
62.9 坪 / 1,026.4 萬
2026/9/15
3拍 不點交
5.9 坪 / 105.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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