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助迅2815

臺南市南區龍崗段475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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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16 ~ 2026/07/1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2.7
保證金:
16.6
總坪數:
31.6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31.6 坪
總現值:
83.7 萬
拍後增值:
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綠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龍崗段 475地號,面積 941.6 m2,持分 1/9,82.7 萬
(綠地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3/3,總底價 102萬,保證金 20.4萬,坪單價 3.2萬/坪,流標
2拍,2026/3/24,總底價 91.8萬,保證金 18.4萬,坪單價 2.9萬/坪,流標
3拍,2026/4/14,總底價 82.7萬,保證金 16.6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部分為道路、部分雜樹及雜草。據鑑價 報告記載:系爭土地現況主要為雜林,部分土地有圍籬坐落,部分土地做道路 使用。惟實際使用情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 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 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 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龍崗段 475地號
941.6 m2 × (1/9) × 8,000 元 - 82.7 萬元
= 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2
1拍 點交
39.2 坪 / 563 萬
2026/5/12
2拍 不點交
26.1 坪 / 401.6 萬
2026/5/5
3拍 部分點交
115.8 坪 / 1,174.5 萬
2026/5/12
3拍 不點交
91.5 坪 / 194.4 萬
2026/5/12
3拍 不點交
15.5 坪 / 60.8 萬
2026/5/6
特拍 不點交
78.4 坪 / 409.6 萬
2026/5/5
5拍 點交
42.7 坪 / 1,991.7 萬
2026/5/19
6拍 不點交
27.3 坪 / 168.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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