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夏70924

高雄市內門區光興段227-1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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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15 ~ 2026/07/1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8
保證金:
5.8
總坪數:
214.3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214.3 坪
總現值:
38.3 萬
拍後增值:
9.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內門區 光興段 227-1地號,面積 708.4 m2,持分 1/1,28.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6/1/14,總底價 45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6/3/11,總底價 36萬,保證金 7.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6/4/8,總底價 28.8萬,保證金 5.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如備註欄所示。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8月26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 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土地現為雜樹林,未臨道路。據債權 人代理人在場稱土地無人管理。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為非都市計畫一般農 業區農牧用地,現況為閒置雜草雜樹林,無臨接道路,需通行他人土地進出, 土地呈長方形,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三十四條 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如投標人或承受人係屬該條例所稱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 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 責。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 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依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特別變價程序之公告拍賣聲請應買參考要點第2點第 12款之規定,聲請應買狀到達法院後,不得撤回應買之意思表示,請應買人注 意。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內門區 光興段 227-1地號
708.4 m2 × (1/1) × 540 元 - 28.8 萬元
= 9.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9
1拍 不點交
16.3 坪 / 70 萬
2026/5/19
1拍 不點交
219.9 坪 / 65 萬
2026/5/13
1拍 不點交
148.9 坪 / 30 萬
2026/5/13
1拍 不點交
317.1 坪 / 183 萬
2026/5/27
2拍 不點交
40 坪 / 208 萬
2026/5/5
3拍 不點交
33.7 坪 / 12.8 萬
2026/5/5
3拍 不點交
319.6 坪 / 57.6 萬
2026/5/5
3拍 不點交
956.4 坪 / 12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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