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545地號土地上有房屋門牌號「大溪區瑞仁路518巷27之1號」房屋坐 落。
4.
1547地號土地上有房屋門牌號「大溪區瑞仁路518巷30號」房屋坐落。
5.
上開房屋非本件拍賣範圍,其使用土地權源不明,由拍定人自行解決。
8.
1545地號部分範圍為雜樹林與雜草地、部分為透天建物、水泥空地與道 路占用。
11.
1547地號土地經建物、水泥地等占用之部分不點交 外,其餘標的依現況點交。
17.
1550地號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 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 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 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
18.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 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9.
刊登於網路或新聞紙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 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