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0戊34423丙

新竹市竹港段879-1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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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 ~ 2026/07/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1.4
保證金:
44.3
總坪數:
12.1
坪單價:
18.3萬/坪
持分地坪:
12.1 坪
總現值:
59.3 萬
拍後增值:
-16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市 竹港段 879-14地號,面積 6,287.1 m2,持分 1/180,193.4 萬
(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
2.
新竹市 竹港段 879-16地號,面積 914 m2,持分 1/180,2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6/1/15,總底價 345.9萬,保證金 69.2萬,坪單價 28.6萬/坪,流標
2拍,2026/2/26,總底價 276.7萬,保證金 55.4萬,坪單價 22.9萬/坪,流標
3拍,2026/3/26,總底價 221.4萬,保證金 44.3萬,坪單價 18.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110.10.22現場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所指,本件土地部分為雜林,部分為空 地。實際範圍須以實測為準。
2.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使用現況,本處不負責鑑界或複 丈,亦不代為處理通行權限、占有使用關係事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3.
因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無抵押權設定。
5.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僅對部分標的物有 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對其他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另優先承買權人倘對數筆 標的物均有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其中一部份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惟有無 優先承買權倘有爭執,非本處形式審查所能認定者,應以將來確認優先承買權 之實體訴訟之認定為準。 六、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或 經法院成立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6.
分甲、乙、丙三標,分別標價,依序分別拍賣,如任一標別拍得價金已足 清償執行費用、增值稅、房地稅及執行債權者,其他標別即停止拍賣,縱已拍 定,本院亦得撤銷。如有二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清償執行費用、增值 稅、房地稅及執行債權者,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價格相同時,則保留前 順序之標別。
7.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8.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
9.
土地增值 (2)
1.
新竹市 竹港段 879-14地號
6,287.1 m2 × (1/180) × 14,826 元 - 193.4 萬元
= -141.6萬元
2.
新竹市 竹港段 879-16地號
914 m2 × (1/180) × 14,826 元 - 28 萬元
= -2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21
2拍 不點交
28 坪 / 71.3 萬
2026/5/27
2拍 點交
9.2 坪 / 125.6 萬
2026/5/11
特拍 不點交
38.8 坪 / 112.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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