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0戊34423丙

新竹市竹港段879-1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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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5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5.9
保證金:
69.2
總坪數:
12.1
坪單價:
28.6萬/坪
持分地坪:
12.1 坪
總現值:
59.3 萬
拍後增值:
-286.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陳鴻智
陳鴻智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學堂
地 址:新竹市延平路一段261巷5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市 竹港段 879-14地號,面積 6,287.1 m2,持分 1/180,302.1 萬
(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
2.
新竹市 竹港段 879-16地號,面積 914 m2,持分 1/180,43.8 萬
法院筆錄 (8)
2.
110.10.22現場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所指,本件土地部分為雜林,部分為空 地。實際範圍須以實測為準。
3.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使用現況,本處不負責鑑界或複 丈,亦不代為處理通行權限、占有使用關係事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 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4.
因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8.
無抵押權設定。
9.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僅對部分標的物有 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對其他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另優先承買權人倘對數筆 標的物均有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其中一部份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惟有無 優先承買權倘有爭執,非本處形式審查所能認定者,應以將來確認優先承買權 之實體訴訟之認定為準。 六、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或 經法院成立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10.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1.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
12.
土地增值 (2)
1.
新竹市 竹港段 879-14地號
6,287.1 m2 × (1/180) × 14,826 元 - 302.1 萬元
= -250.3萬元
2.
新竹市 竹港段 879-16地號
914 m2 × (1/180) × 14,826 元 - 43.8 萬元
= -36.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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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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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9.5 坪 / 23.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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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點交
69 坪 / 1,03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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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75.3 坪 / 8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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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75.3 坪 / 8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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