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文29715

新竹市康樂段28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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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15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7
保證金:
31.4
總坪數:
9.2
坪單價:
17.1萬/坪
持分地坪:
9.2 坪
總現值:
104.4 萬
拍後增值:
-52.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之一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市 康樂段 28地號,面積 75.7 m2,持分 1/4,97 萬
(第一之一種住宅區 )
2.
新竹市 康樂段 32地號,面積 65.6 m2,持分 175/1000,60 萬
(第一之一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10)
2.
本院於82年11月5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土地為巷道 (鋪有柏油)。嗣本院於114年9月16日赴現場調查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 拍賣土地為天府路一段16-1號後方之巷道。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 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4.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均不 點交。
8.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9.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 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本件不動產係合併拍賣,又為使共有物 使用關係簡化,如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本標其餘拍賣標的一併承 買,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或承受人均不得異議。 六、據鑑價報告所附之新竹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本件拍賣地號 均屬擬定新竹漁港特定區細部計畫案(103/09/
10.
,第一之一種住宅區(土地 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應買人宜自行查詢)。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2.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3.
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
14.
土地增值 (2)
1.
新竹市 康樂段 28地號
75.7 m2 × (1/4) × 34,650 元 - 97 萬元
= -31.4萬元
2.
新竹市 康樂段 32地號
65.6 m2 × (175/1000) × 33,818 元 - 60 萬元
= -2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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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點交
6.1 坪 / 11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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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坪 / 221.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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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坪 / 17.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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