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4助愛4596一

台中市豐原區豐陽路170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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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5 週四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2,780
保證金:
834
總坪數:
107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20.3 坪
公告建坪:
107 坪
總現值:
368.9 萬
拍後增值:
-1,631.1 萬
主建坪:
107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劉先生
劉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信富旺開發
地 址:台中市南區南昌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豐原區 南村段 782-6地號,面積 67.1 m2,持分 1/1,2,000 萬
建物 (2)
1.
台中市豐原區豐陽路170號,建號 1476,持分 1/1,700 萬
一層:16.31二層:60.82三層:60.82四層:60.82騎樓:39.43地下層:54.57突出物:15.61合計:308.38 (店舖、人行道、停車空間、梯間、機房、鋼筋混凝土造4層)
2.
台中市豐原區豐陽路170號,建號 2027,持分 1/1,80 萬
五層:45.21合計:45.21
法院筆錄 (7)
2.
本件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稱5樓部分為增建,即暫編2027建號部分,增建部分與原建物內 部以牆壁區隔,以門相通,無獨立之出入口。依本院114年10月23日詢問筆錄記載,債務人代理 人稱1476建號、2027建號全部是共用一個大門與樓梯,
3.
2樓部分係債務人使用,作為開設智 遠奈米科技有限公司之辦公場所使用,3樓、4樓、4樓頂(5樓部分)為第三人冉○軒夫妻使用, 地下室為冉○軒之子邱○凡使用,從112年開始由冉○軒及冉○軒之子使用,他們沒有給付租 金,債務人另外委託冉○軒管理整棟房屋包含清潔,如果債務人要使用辦公室,冉○軒會負責 準備好,債務人有給付管理報酬每月25,000元至邱○凡之戶頭,債務人與冉○軒一家並沒有約 定使用期間,
4.
2樓大部分時間沒有在使用,只有公司有特殊情形時才會使用,平常亦無派員 工在辦公室內。冉○軒一家居住在標的內。1476建號之
5.
2樓部分,拍定後點交,1476建號除
6.
2樓外之其餘部分及2027建號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7.
拍賣編號2建物(暫編2027建號)為編號1建物(1476建號)之增建,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 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 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11.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豐原區 南村段 782-6地號
67.1 m2 × (1/1) × 55,000 元 - 2,000 萬元
= -1,631.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6
1拍 不點交
39.3 坪 / 260 萬
2026/1/6
1拍 點交
12.6 坪 / 85 萬
2025/12/30
1拍 不點交
22.7 坪 / 461 萬
2025/12/30
1拍 不點交
7.4 坪 / 125 萬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39.4 坪 / 452.9 萬
2025/12/26
1拍 不點交
86.2 坪 / 280 萬
2026/1/7
1拍 點交
83.9 坪 / 1,355 萬
2026/1/15
2拍 不點交
18.3 坪 / 104.8 萬
2025/12/24
2拍 不點交
79.6 坪 / 31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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