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57-3地號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民國114年9 月17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土地現為第三人龍巖股份有限公司之土 葬區域(龍巖白沙灣安樂園印象花園)。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 查明注意。 二塔位使用權係拍賣使用納骨塔位之權利,並非拍賣建物所有權,拍定後不 點交。第三人龍巖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4年10月15日函稱債務人所持有塔位 商品已完款、已選位、已繳管理費、未使用。印象花園G區為骨灰罈放置區, 性質為火化塔位專區,拍定後辦理移轉塔位使用權事宜,買受人需向本公司 申辦塔位使用權過戶手續,若塔位尚未繳納永久管理費,需選位時一併繳 交,過戶費及管理費需依本公司公告之當時收費標準繳交;土地持分過戶手 續由買受人逕向地政機關辦理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 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