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曾28539

新竹縣新豐鄉圓山子102之1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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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622.4
保證金:
124.5
總坪數:
70.9
坪單價:
8.8萬/坪
持分地坪:
35.3 坪
公告建坪:
70.9 坪
總現值:
86.3 萬
拍後增值:
-42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70.9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縣 新豐鄉 福龍段 499-2地號,面積 16.7 m2,持分 4/5,58.4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2.
新竹縣 新豐鄉 福龍段 510地號,面積 129.1 m2,持分 4/5,450.4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新竹縣新豐鄉圓山子102之1號,建號 80,持分 4/5,70.4 萬
1層:70.812層:73.70合計:144.51 及一切附屬建物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2層)
2.
新竹縣新豐鄉圓山子102之1號,建號 暫編173,持分 4/5,43.2 萬
1層:38.482層:32.393層:77.58合計:148.45 及一切附屬建物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3層)
拍賣紀錄 (1)
1拍,2026/2/11,總底價 778萬,保證金 155.6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現場查封履勘時,依外觀所見,建物有增建部分。據債務人在場稱,拍賣之建物為債務人自住 使用,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另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99-2地號土地位於80建號建物後 方,有圍牆圍起。建物增建部分經測量後,即為附表編號2同段暫編173建號建物。應買人請自 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連同土地建物 一併承買,拍定人不得拒絕。
3.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 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 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4.
依本院調查結果及鑑價報告記載,並無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 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 況仍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 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 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 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8.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9.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
10.
土地增值 (2)
1.
新竹縣 新豐鄉 福龍段 499-2地號
16.7 m2 × (4/5) × 7,400 元 - 58.4 萬元
= -48.5萬元
2.
新竹縣 新豐鄉 福龍段 510地號
129.1 m2 × (4/5) × 7,400 元 - 450.4 萬元
= -37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6
1拍 不點交
88.3 坪 / 1,389 萬
2026/3/18
1拍 不點交
30.2 坪 / 253 萬
2026/3/10
3拍 不點交
13.9 坪 / 66.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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