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同91

苗栗縣苑裡鎮苑中段153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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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6.4
保證金:
41.3
總坪數:
25.8
坪單價:
8萬/坪
持分地坪:
25.8 坪
總現值:
264.3 萬
拍後增值:
57.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苑裡鎮 苑中段 153地號,面積 255.8 m2,持分 1/3,206.4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28,總底價 258萬,保證金 51.6萬,坪單價 1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114年7月24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153地號土地上有未見門牌之建物占用,餘為空地,空地上堆滿廢棄電器、家電。惟實際情形,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上開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2.
債權人具狀陳報,153地號土地位於成功路旁,有一無門牌之民宅及庭院坐落,查無建物之占用情形。
3.
本件拍賣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4.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5.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6.
本件拍賣之土地:
7.
如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8.
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9.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1‧租地建屋之建物所有權人。2‧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10.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後,本公司或法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苑裡鎮 苑中段 153地號
255.8 m2 × (1/3) × 31,000 元 - 206.4 萬元
= 57.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9
1拍 不點交
39.6 坪 / 760 萬
2026/3/19
1拍 點交
338.8 坪 / 600 萬
2026/3/17
3拍 不點交
84.6 坪 / 49.3 萬
2026/3/17 ~ 2026/6/16
應買 點交
25 坪 / 144 萬
2026/3/17 ~ 2026/6/16
應買 點交
22.3 坪 / 121.6 萬
2026/3/10
特拍 不點交
6.1 坪 / 25.6 萬
2026/3/10
特拍 點交
95.4 坪 / 307.2 萬
2026/3/10
特拍 不點交
17.9 坪 / 35.9 萬
2026/3/17
特拍 部分點交
45.9 坪 / 497.5 萬
2026/3/31
16拍 不點交
46.6 坪 / 381.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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