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甲標建物於法院案號112年度司執字第150990號案件查封時大門深鎖,無人應門,經債務人於112年12月4日具狀陳報該房屋目前係出租予他人占有使用中等情,本件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須土地及建物併同承購)。
3.
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甲標建物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應買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且拍賣公告所載標的物面積如與地政事務所核發之不動產登記謄本不同,以地政事務所核發者為準,應買人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併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