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1115-32地號土地,22334建號建物係增建部分,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 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 承受拆除之危險,請應買人注意。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地下1樓、1樓伊出租第三人藍0棋, 租期自114年9月1日至116年8月31日,建物
9.
4樓伊出租第三人KEVIN YANG,租期自112年3 月至119年3月,於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全部承買,不 得僅買受其中之一。
10.
拍賣之建物未據陳報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或 嚴重漏水等情事,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