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乾59790一

彰化縣芳苑鄉芳北段43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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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0
保證金:
36
總坪數:
573.1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573.1 坪
總現值:
172.4 萬
拍後增值:
-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芳苑鄉 芳北段 438地號,面積 7,577.9 m2,持分 1/4,180 萬
法院筆錄 (6)
2.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無臨路, 其上有雜草雜木。據債權人之代理人稱,前開土地由共有人使用。因土地係拍 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 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3.
上開不動產標價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6.
本件依標別順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價金,扣繳稅捐後,足 敷清償債權金額及執行費用時,他標即不拍賣,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 銷。債務人得於拍定前到場或具狀指定應拍賣或拍定之標的,否則即由本院逕 裁量指定。投標人或拍定人對前開指定或裁量結果不得異議。
7.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六、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證明。
8.
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9.
拍賣之土地依登記謄本記載,為放領公地,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芳苑鄉 芳北段 438地號
7,577.9 m2 × (1/4) × 910 元 - 180 萬元
= -7.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11
1拍 不點交
254.5 坪 / 90 萬
2026/3/3
2拍 不點交
1,651.2 坪 / 568 萬
2026/2/10
3拍 不點交
4,314 坪 / 1,440 萬
2026/1/20
2拍 點交
284.2 坪 / 1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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