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服81595

高雄市杉林區山仙路152巷34之1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08
  • 161 點閱
  • 1 列管
  • 2026/3/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1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農舍
總底價:
208
保證金:
41.6
總坪數:
110.5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57.5 坪
公告建坪:
110.5 坪
總現值:
95.1 萬
拍後增值:
-48.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10.5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杉林區 上平段 219地號,面積 760.9 m2,持分 15/60,14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高雄市杉林區山仙路152巷34之1號,建號 41,持分 1/1,56 萬
1樓層:141.102樓層:141.10合計:282.2 (2層樓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農舍用)
2.
高雄市杉林區同上建物之未保存登記部分,建號 280,持分 1/1,8 萬
1層:40.112層:18.723層:24.11合計:82.94
拍賣紀錄 (1)
1拍,2026/3/24,總底價 260萬,保證金 52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114年11月13日現場查封時,未遇住戶,依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4772號拍賣公告記載,由債務 人之外孫占用中。
2.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建物現由他人占用,拍定後亦不點 交。 六、土地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連同建物一併行使, 不得僅就土地為之。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
4.
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 確定,或經法院成立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5.
41建號建物為農舍,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規定,應買人需無自用農舍者,始得應買。投 標人須檢附無自用農舍證明書,或稅捐稽徵單位開具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清單上所載房屋之 建物謄本或使用執照影本、及投標人「本人」無自用農舍之切結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6年2月1 3日農水保字第0961848173號函示參照),如未檢附上開證明文件,投標無效。
6.
280建號建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辦理 所有權移轉登記,又其占用基地及部分占用鄰地229地號土地使用權源不明,此部分由拍定人自 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或經訴請拆屋還地,拍定人應自行承拆除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杉林區 上平段 219地號
760.9 m2 × (15/60) × 5,000 元 - 144 萬元
= -48.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3
2拍 不點交
513.5 坪 / 164 萬
2026/5/13
2拍 點交
467.8 坪 / 152 萬
2026/5/20
3拍 不點交
61.4 坪 / 227.9 萬
2026/5/20
3拍 不點交
502 坪 / 160 萬
2026/5/5
3拍 不點交
558.1 坪 / 112 萬
2026/5/12
3拍 不點交
39.9 坪 / 119.2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杉林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