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祥164832

臺南市安定區管寮段375-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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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6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8.1
保證金:
65.7
總坪數:
28
坪單價:
11.7萬/坪
持分地坪:
28 坪
總現值:
241.4 萬
拍後增值:
-86.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定區 管寮段 375-2地號,面積 370 m2,持分 1/4,328.1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6/3/17,總底價 450萬,保證金 90萬,坪單價 16.1萬/坪,流標
2拍,2026/4/14,總底價 405萬,保證金 81萬,坪單價 14.5萬/坪,流標
3拍,2026/5/12,總底價 364.5萬,保證金 72.9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應買,2026/5/14~2026/8/13,總底價 364.5萬,保證金 72.9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門牌管寮133號之建物1棟,部分土 地有數座鐵皮鴿舍占用,上開建物及鴿舍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建物及鴿舍不 在拍賣範圍內。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共有人有無分管協議未明,拍定後 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3.
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 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 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6.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
7.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定區 管寮段 375-2地號
370 m2 × (1/4) × 26,100 元 - 328.1 萬元
= -86.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7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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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30
2拍 不點交
1.7 坪 / 36 萬
2026/6/16
1拍 不點交
97.6 坪 / 152 萬
2026/6/16
1拍 不點交
41 坪 / 705 萬
2026/6/16
2拍 不點交
185.7 坪 / 216 萬
2026/7/1
特拍 不點交
11.6 坪 / 7.2 萬
2026/6/23
特拍 不點交
0.5 坪 / 2.4 萬
2026/6/16
6拍 點交
71.3 坪 / 360.5 萬
2026/6/23
特拍 部分點交
5.4 坪 / 33.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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