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4桃金職一133

桃園市中壢區興南段興南小段227-55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1
  • 3 點閱
  • 0 列管
  • 2026/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1
保證金:
16.2
總坪數:
2.7
坪單價:
30.3萬/坪
持分地坪:
2.7 坪
總現值:
69.5 萬
拍後增值:
-1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興南段興南小段 227-553地號,面積 347 m2,持分 255/10000,81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27─553地號上有多棟無門牌之建物占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
本件僅拍賣土地,不含建物,且其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實際占用情形以鑑界為準,拍定人於拍定後不得向法院聲請遷離其上占用之物,其土地與地上物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自行注意,又因係拍賣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中壢平鎮都市計畫(民國61年2月26日)住宅區,惟此僅供應買人參考,應買人於投標前仍須自行查明土地使用分區有無變更,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法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公司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法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10.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且本件拍賣不動產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之登記為準,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位置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1.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及本公司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及本公司公告欄張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興南段興南小段 227-553地號
347 m2 × (255/10000) × 78,600 元 - 81 萬元
= -11.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4
1拍 部分點交
31.3 坪 / 1,037 萬
2026/2/24
2拍 不點交
4 坪 / 162.9 萬
2026/2/11
2拍 點交
28.2 坪 / 857.6 萬
2026/3/4
3拍 不點交
25.4 坪 / 287.7 萬
2026/2/25
3拍 不點交
41.9 坪 / 188.2 萬
2026/2/25
3拍 不點交
34.9 坪 / 113.5 萬
2026/2/25
3拍 不點交
9.3 坪 / 48 萬
2026/2/26
2拍 不點交
15.2 坪 / 660 萬
2026/3/11
3拍 點交
29.9 坪 / 960 萬
2026/2/11
特拍 不點交
4.5 坪 / 115.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桃園市中壢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