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4桃金職九126

桃園市中壢區三座屋段三座屋小段40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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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23 ~ 2026/03/2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8.1
保證金:
25.7
總坪數:
4.5
坪單價:
28.7萬/坪
持分地坪:
4.5 坪
總現值:
119.5 萬
拍後增值:
-8.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桃園市 中壢區 三座屋段三座屋小段 404地號,面積 36 m2,持分 1/4,77.8 萬
(住宅區 )
2.
桃園市 中壢區 三座屋段三座屋小段 405-11地號,面積 23 m2,持分 1/4,50.3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0/29,總底價 158萬,保證金 31.6萬,坪單價 35.4萬/坪,流標
2拍,2025/11/26,總底價 142.2萬,保證金 28.5萬,坪單價 31.9萬/坪,流標
3拍,2025/12/17,總底價 128.1萬,保證金 25.7萬,坪單價 28.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2)
1.
據查封筆錄記載,本件拍賣標的現況如下:
2.
405─11地號土地均有未辦保存登記之二層建物坐落,門牌號碼為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
3.
809號。
4.
因債務人無實際占用部分,且係拍賣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其上是否確實有建物、或是否有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載之物座落,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結果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應自行前往查看。拍定後不得以有無建物或其他占用之物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上開建物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6.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應買,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貳拾捌萬壹仟元,如有二人以上表示願意買受者,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8.
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本件拍賣標的
9.
405─11地號土地均為中壢平鎮都市計畫(民國61年02月26日)之住宅區,惟上開證明書僅供參考,上開計劃案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10.
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仍以重測後之面積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11.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12.
刊登於網路或新聞紙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
土地增值 (2)
1.
桃園市 中壢區 三座屋段三座屋小段 404地號
36 m2 × (1/4) × 81,000 元 - 77.8 萬元
= -4.9萬元
2.
桃園市 中壢區 三座屋段三座屋小段 405-11地號
23 m2 × (1/4) × 81,000 元 - 50.3 萬元
= -3.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5
1拍 不點交
1.9 坪 / 85 萬
2026/1/21
1拍 點交
28.2 坪 / 1,072 萬
2026/1/21
1拍 不點交
1.7 坪 / 14 萬
2026/1/27
1拍 點交
19.4 坪 / 255 萬
2026/2/4
3拍 不點交
19.6 坪 / 53.2 萬
2026/2/5
3拍 不點交
9.6 坪 / 92.3 萬
2026/2/5
特拍 不點交
10.5 坪 / 403.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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