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4桃金職九266

桃園市平鎮區鎮東段118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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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91
保證金:
138.2
總坪數:
278.7
坪單價:
2.5萬/坪
持分地坪:
278.7 坪
總現值:
515.9 萬
拍後增值:
-175.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徐亦樑
徐亦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平鎮區 鎮東段 1185地號,面積 10,050.2 m2,持分 55/600,691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其上有建物(門牌號碼為平鎮區快速路一段580巷10號)部分占用,另於該建物後方有無門牌之鐵皮屋兩棟、部分快速路一段580巷102號建物占用,部分土地為雜林,上有穎川宗祠墓地兩座占用。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或地上物及占有使用土地法律關係均為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詳情後始投標應買,拍定後請自理土地利用關係。又本件係拍賣標的土地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有實際占有部分或共有人有分管之情形,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7.
本件係拍賣標的土地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或農作物,如係基於租用基地建築房屋或耕地租用關係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或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者,則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建物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
8.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稱之耕地,其應買資格與使用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該條例後始投標應買(若須提出經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者,該證明文件應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區,否則投票無效)。
9.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應以重測結果為準,如重測結果致土地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不符時,拍定後任何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使用現況若與查封時不符者,請應買人自行再查明實際情形後始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再行爭執
10.
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平鎮區 鎮東段 1185地號
10,050.2 m2 × (55/600) × 5,600 元 - 691 萬元
= -17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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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4
2拍 不點交
55 坪 / 197.1 萬
2026/2/10
2拍 點交
423.5 坪 / 1,024 萬
2026/2/25
2拍 不點交
14.6 坪 / 688.8 萬
2026/2/26
2拍 點交
59.6 坪 / 896 萬
2026/2/26
2拍 不點交
4.8 坪 / 8 萬
2026/2/26
2拍 點交
41.5 坪 / 2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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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部分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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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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