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服83336一

高雄市楠梓區清豐二路306巷26號四樓

1拍 不點交 待拍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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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1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1,200
保證金:
240
總坪數:
39.2
坪單價:
30.6萬/坪
持分地坪:
4.5 坪
公告建坪:
39.2 坪
總現值:
94.1 萬
拍後增值:
-55.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五種住宅區
主建坪:
21.3 坪
附建坪:
3.9 坪
公設坪:
14 坪
公設比:
35.7 %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4層
曾祺紜
曾祺紜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楠梓區 清豐段 236地號,面積 3,014.7 m2,持分 497/100000,150 萬
(第五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楠梓區清豐二路306巷26號四樓,建號 1898,持分 1/1,650 萬
四層:70.25合計:70.25 陽台8.57,雨遮4.39 (十四層樓中之第四層鋼筋混凝土造)
2.
高雄市楠梓區同上建物之共同使用部分,建號 2052,持分 504/100000,400 萬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9179.22合計:9179.22
法院筆錄 (5)
2.
本件於民國114年11月25日查封時,現由第三人承租中,租賃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 31日止,格局為三房一廳一廚二衛,客廳有祭祀神明,管理費均有正常繳納。
6.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依不動產登記謄本記載,本件不動產上現有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14年1月17日橋檢春冬114 聲扣1字第1149002881號函辦理禁止處分登記。本件拍定後經拍定人依法繳足價金,法院核發不 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後,本院將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47條前段規定、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445 號、108年台抗字第1009號、108年度台抗字第1418號刑事裁定意旨,函請地政機關塗銷禁止處 分登記,俾利拍定後辦理移轉登記,惟有關辦理移轉所有權登記及塗銷刑事扣押之禁止處分登 記,係屬地政機關之職務範圍,仍由地政機關決定是否准許,應買人請自行考慮相關風險後再 為應買。 六、本件拍賣標的據建物謄本所載,有一停車位,編號:59,據承租人表示亦為其所承租使 用,該部分拍定後亦不點交,另本件是否確有停車位可供使用,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如有爭 議,以實體訴訟判決為準,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債務人是否有積欠大樓管理費,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應買人、債權 人、債務人等均不能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且請投標人注意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問題。
9.
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五種住宅區,有關都市計劃案名、內容等請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嗣後 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楠梓區 清豐段 236地號
3,014.7 m2 × (497/100000) × 62,792 元 - 150 萬元
= -55.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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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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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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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坪 / 335 萬
2026/3/4
1拍 不點交
3.1 坪 / 135 萬
2026/3/4
1拍 部分點交
35.8 坪 / 1,420 萬
2026/3/4
2拍 不點交
8 坪 / 35.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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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18.8 坪 / 1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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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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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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