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賣標的物1樓部分現由第三人小夫妻食品企業有限公司承租中,租金每月新台幣1,000 元,租期自民國103年4月10日起至133年4月9日止,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
2.
3樓部分現由 第三人王明宗承租中,租金每月新台幣7,000元,惟係查封後占用,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 主張權利則點交之。
3.
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拍賣之建築物,其中1103棟次係增建,請投標人注意。 六、拍賣310地號土地,編為道路用地,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建物據債務人稱有漏水、壁癌及龜裂之情形,請應買人注意。